(摘自《打擊非法集資典型案例匯編》,來源人民網(wǎng))
買了東西可以獲得積分,積分積累足夠還能換現(xiàn)金……陜西益萬家公司打著“讓消費者花出去的錢去而復返”“有錢大家賺”的宣傳口號,吸引了不少下崗職工、退休在家的中老年人參加,甚至一些低保戶都參與了進來。他們期盼以此“悄悄改變生活”。
結果,生活是改變了,卻不是變好,而是變壞。
2004年9月,陜西人張某采取虛假出資登記注冊的方式,成立了以企業(yè)營銷策劃和商品購銷信息咨詢?yōu)闋I業(yè)范圍的益萬家公司。益萬家公司利用電視、報紙等媒體,大肆對外宣傳“消費積分獎勵”模式,即公司會員到簽約加盟商家消費,公司根據(jù)會員消費積分情況,將收取加盟商返還傭金的40%以獎勵的方式返還給消費會員。但在實際經(jīng)營中,張某等人采取“現(xiàn)金積分獎勵”模式向會員非法集資,即公司會員在未消費的情況下,直接用現(xiàn)金購買積分(一元一分),200分為一個兌獎權,兌獎權越多,得獎勵款越多。
益萬家公司累計非法集資8600余萬元,案發(fā)時尚有4770余萬元未能返還。2005年1月公安機關接到報案,查明了這起集資詐騙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大案。經(jīng)法院審理,張某等人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,依法判處相關涉案人員無期徒刑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2008年8月1日,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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